德国进口商品的 22欧元免税限额将不再适用。客户必须为从非欧盟国家(例如美国、英国或中国)收到的商品支付进口费用。Deutsche Post DHLGroup正在尽早通知其客户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这一重要变化,以防止在从非欧盟国家在线订购此类货物时未计算的成本带来令人不快的意外。新法规基于欧盟委员会的一项倡议,旨在停止对欧盟以外的外国邮购公司的税收优惠待遇并打击增值税欺诈。
迄今为止,所有材料价值不超过 22 欧元的货物均免征进口费用(德国关税豁免条例第 23 和 24条)。这适用于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例外是酒精、烟草和香水。自 2021 年 7 月 1日起,此项豁免将终止,所有货物运输均需缴纳进口费用。这里也有例外:如果货物价值很低,进口增值税低于 1 欧元——这意味着货物价值不超过5.23欧元——海关将免收费用。如果商品是从已经在欧盟注册并在欧盟国家支付增值税的在线市场订购的,客户将不必支付进口关税(所谓的进口一站式商店,IOSS), 解决方案)。
7 月 1 日的新规定对价值低于 22欧元的非欧盟货物的收件人意味着什么?如果寄件人尚未按照适当的程序提前支付进口关税,德国邮政 DHL 将 -像目前价值 22欧元或以上的货件一样 - 支付海关的进口费用,并从海关收取。收货客户送货上门或在零售店取货时。对于此项服务,除进口费用外,还将收取当前6 欧元的清关费用(含增值税)。此类清关服务费类似于德国邮政的支付费用,在其他国家很常见。例如,在奥地利和荷兰收取 10欧元或更多的费用。
与年中变化相关的时间对客户来说也很重要。根据新规定,价值不超过 22欧元的货物是否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决于在德国向海关申报的时间。对于寄件人未提前支付进口关税但收件人在交货时支付进口关税的货物,该时间安排尤为重要。例如,6月 15 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订购并从亚洲发货的价值 15 欧元的商品,如果到达德国,则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并且可以在 6 月 30日之前向德国海关申报。 7 月 1 日前不能申报的货物,将产生进口费用,这些费用将在交货或收集时与上述清关费一起收取。